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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章 刘禅邀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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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孔明说:“陛下突然光临寒舍,让老臣惶恐,不如进屋详谈,让内人准备一些茶水点心,如何?”

    刘禅轻笑婉拒道:“不必劳烦师母了,适才在竹林听到相父的琴声,公嗣颇有感悟。古人云,余音绕梁,三月不知肉味,今日,公嗣总算是领教到了,听了相父的琴声,再好的茶水恐怕也如白水一般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陛下过誉了,不知陛下此番出宫,所谓何事?”

    “公嗣听闻相父前些日子生病修养,公嗣因为政务繁忙没能第一时间看望相父。今日忙里偷闲终于抽出时间出宫一趟,这是公嗣为相父准备的百年老参,不成敬意。”身后的凌风立刻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锦盒,里面装着一株老参。

    孔明连忙推辞:“如此厚重的礼让老臣如何收的下去?不过是偶然风寒而已,月英小题大做一定要让亮在家中休养,这老参用不到的,请陛下拿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相父,公嗣都拿到这来了,哪有再拿回去的道理。相父对季汉劳苦功高,区区一株老参怎么能表达公嗣的感激之情呢?”孔明执拗不过,只得收下。

    刘禅望着周围的竹林,眼中满是怀念,“公嗣应该很久没来这儿了,这里的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啊。”

    孔明也满是回忆,“没错,陛下第一次来的时候还是孩童,年幼的陛下当时拽着先帝的手撒娇似的的要竹笋......”孔明说到一半便不再说了,他在刘禅面前提起了先帝,孔明抬头望去,发现刘禅的脸色并无异样,不由得舒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刘禅注意到孔明的动作,莞尔而笑,“相父不必介怀,公嗣与先皇的心结被炎羽解的差不多了。现在想想,之前的公嗣虽然早已长大,所作所为却还像个孩童一般幼稚,相父且放心,公嗣长大了,不会再做哪些让您失望的事了。”

    孔明感觉眼角有些湿润了,这是刘禅自登上皇位后第一次与他推心置腹的交谈,他似乎又看到当年那个,一直黏在他身边叫他孔明师傅的稚嫩可爱的小阿斗。

    孔明很自然的掸去眼角的一滴泪,笑道:“陛下的心意老臣领了,只不过,陛下今日前来想必不单是为了老臣吧,您相见的,主要还是炎羽吧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把一旁的荆云弄得一脸茫然的,刘禅想见自己,找我能有什么事?

    似乎被孔明看穿了心思有些不好意思,刘禅尴尬的问:“相父是怎么看出来的?”

    “很简单,这半年来,老臣一直都在成都的丞相府办公,陛下再忙也不可能半年都没有时间。然而,荆云刚历练归来,前脚才踏进老臣的府邸,陛下后脚就跟过来了,天下不可能有这么巧的事吧。”

    “恐怕是陛下早就安排了风歌在城门巡视,只要有荆云入城的消息立刻禀报你才能做到。”

    刘禅叹服道:“真是什么都逃不过相父的法眼,公嗣佩服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,客套话就不用说了,陛下找炎羽有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“炎羽兄弟救了丞相,就是救了季汉救了公嗣,公嗣还没有真正感谢过他,而且像炎羽这种有大智慧大能力的年轻英俊,公嗣一直很想结识这样的人做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公嗣才亲政不久很多事要做无暇接见炎羽兄弟,等公嗣有时间时,炎羽兄弟不是跟随四叔入山进修就是外出历练,几次都错过了。此次听闻炎羽归来,特地前来邀约,城南山中的梨花乃是锦官一绝,此时已经绽放,希望能邀请炎羽兄弟一起赏花饮酒。”

    “一来是为了感谢,二是公嗣真的想结识炎羽,三来吗,既然炎羽从外面历练归来,公嗣也想知道,季汉的各地到底是怎样一副样子。”

    孔明说:“陛下想要召见炎羽,只需要派个人来传话就好了,何必亲自前来呢?”

    刘禅笑道:“哈哈,炎羽被相父和四叔保护的那么严,随便派一个人怎么带的来呢?而且,炎羽不是普通人,想要结识他这样的英杰自然要用国士的礼节来对待,不亲自前来,怎么显得出公嗣的诚意呢?先皇当年也是这样三次拜访才请出相父出山的,只是不知,公嗣要请几次,炎羽才能应约呢?”

    荆云恭声道:“云是陛下的臣子,陛下既然有约,炎羽岂有不从之理?”

    刘禅摆了摆手说:“又是这样,公嗣是真的把你当朋友看待,希望你也能把公嗣当成真正的朋友。不要在意什么君命难违,公嗣虽然是季汉之主,但绝不会强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,如果你真的不方便直接拒绝就好,公嗣下次再来就是。”

    “说到不方便,的确有些,我刚从外面归来,能否让我换身衣服呢?”

    刘禅松了一口气,“这是公嗣的疏忽,请。”

    荆云在童子的指引下换了件月白色锦袍,在孔明的千叮万嘱下二人拜别孔明。

    走出丞相府邸,荆云正要解开桑树下雪灵的缰绳,刘禅却说:“城南距离此地不远,既然是赏花,自然是慢慢品味最好,而且此去会穿过热闹的街市,公嗣久在宫中,也想体察一下市井风情,还是一起步行吧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陛下......”看到刘禅要生气的样子,荆云立刻改口说:“那就依兄长的话,步行。”刘禅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。

    除了刘禅荆云,还有两个侍卫样的人紧跟在刘禅后面,一言不发。

    一人是年轻人,似乎和刘禅差不多的年纪,是刘禅的贴身侍从,和他从小一起读书练武,叫灵安。另一个则是风歌成员凌风,全身都被一袭黑袍遮盖,脸上也有一面铁面具,看不出他的体型和面貌,怪异的装束荆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。

    凌风似乎注意到了荆云的小动作,盯了他一眼,顿时一阵冷意袭上心头,剑圣,这种感觉不会错的,虽然没能感受到他体内的内力波动,但是散发着同赵云魏延一样恐怖的气息。

    荆云想了一下,孔明身边也一直有剑圣级别的平老保护,刘禅作为一国君主有剑圣高手保护也不算稀奇,怪不得孔明会放心让刘禅荆云去城南赏花,有一名剑圣贴身保护,怎么会出现危险呢。

    城南市井,人山人海,老人孩子,俊男俊女,平民百姓乃至达官贵妇随处可见,叫卖的呦呵声到处都是,荆云习以为常,这才是市井应有的样子。

    但刘禅显然是习惯了宫中安静清洁的生活,来到嘈杂的市井略微不适应,不由得皱了皱眉头。

    “这里的确有些乱,不如我们快点穿过去?”荆云提议道。

    “不,”刘禅摇了摇头,“既然是微服出访就该有相应的样子,要体察民情民意怎么能怕脏乱呢?我们慢点走吧,也许能有什么奇遇。”

    荆云看着刘禅的脸庞,不似作伪,也就不再坚持。

    在他的心中一直有个疑问,刘禅现在表现出来的完全符合一个明君的形象,礼贤下士,知人善任,果决有魄力,关心百姓疾苦,无论是面貌还是性格,都不是记忆中那个又矮又蠢的小胖子形象。

    荆云有时都怀疑,这家伙真的是历史上那个说出‘此间乐,不思蜀’的刘禅吗,除了性格上有点小腹黑,还真是蛮对荆云脾气的,这也是荆云应约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
    荆云的性格是嫉恶如仇,如果打心底里讨厌一个人,绝不会掩饰心中的厌恶,绝对不会和他做朋友。

    一开始的时候,荆云其实对刘禅没有任何期望的,无论他怎样,贪图享乐也好懦弱无能也罢,看在丞相和赵云的面上,只要刘禅不作死,自己一定会辅佐他,荆云投汉就是冲着孔明他们来的,而不是刘禅。

    只要你不拖后腿不送人头,安安静静的当条咸鱼在旁边喊六六六就行了,大神带你一个青铜稳稳的上分。出乎意料的是,这个低调的辅助竟然是个隐藏王者,这种如坐过山车般的变化感觉怎能不让荆云感慨?

    市井上的东西琳琅满目,但荆云心有所想,并没有太过注意,反倒是刘禅,如同进大观园的刘姥姥,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,全然没有之前的不适感觉,这家伙适应能力还真是快呢。

    刘禅东瞅瞅西逛逛的,很快就买了很多东西,小镜子,配饰,香囊香袋,可怜了跟在他后面的灵安,提着沉重的包裹,堂堂的天子伴读成为一个真正打杂的了。

    有气撒不出有苦说不出,委屈的小嘴撅的老高,这招谁惹谁了,四个人,三位爷。刘禅是不可能提的,荆云是刘禅的朋友,而凌风是风歌的首领之一,就他一个地位最低,他不提谁提?

    看他脸上跟便溺似的表情,颇有点像现代跟着女朋友逛街购物拿包裹的男朋友,荆云差点笑出声。

    熙攘的街道突然有许多人围成一个大圈,刘禅很好奇,挤了进去,荆云几人连忙跟上,却看到一女子在街头卖艺,询问旁边的人才知道这个女子在卖艺赚钱准备为病死的父亲发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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