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八章 盖世显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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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又开始气喘吁吁地往回跑,虽然在之前的逃跑中,已经耗费了他们大半的体力,但是一想到,刘盖世已经没有了威胁他们的能力,自己可以报仇了,于是兴奋之情便压下了疲倦,让他们的脚步都轻快了几分,纷纷朝刘盖世扑了过去。
刘盖世看后,脸上依旧在笑着,只不过这笑容,逐渐变得残忍:“正好,省得我追你们了!”
只见他轻抚马颈,对着自己的爱马柔声道:“老伙计,随我一起痛饮敌人的鲜血吧!”
马打了个响鼻,回应了他。
而后,不用刘盖世专门下令,马便自行加速,径直朝劫匪群疾冲了过去!
宛若一阵风刮过,马匹奔跑带起的烟尘瞬间弥漫了起来,刘盖世手中的长枪,枪尖在太阳的映照下,闪耀出一道金属光泽,这光泽在快速移动中,犹如一颗流星,划过了劫匪群的黑头发组成的“夜幕”。
“啊!”“啊!”“啊!”……
不断地惨叫声接连响起,刘盖世一人一马,在劫匪群中,如入无人之境,虎入羊群,马蹄每迈出一步,便带走一条性命,长枪不断使出各种“点”、“挑”、“刺”、“砸”等动作,杀得劫匪们血肉横飞、嗷嗷直叫。
劫匪们惊恐地发现,纵使是近身作战,他们也毫无反抗之力,在面对刘盖世时,他们的表现比起之情他们头领还要不堪。上一刻还看到刘盖世在自己身前十步之外,一眨眼的功夫,自己便已经躺倒在地,血从咽喉处汩汩而出了。
他们犹如牲畜般,被刘盖世尽情地屠宰。
霸王山喽啰们纷纷叫好:“不愧是大当家!”“大当家好枪棒!”“这骑术漂亮!”“大当家俺好崇拜你!”“大当家俺要给你生瘊子!”
“什么生猴子?”“笨,就是说俺看见大当家就兴奋,身上长瘊子都顾不得了!”“哦哦!”
……
旁边噶罗布亦点头称赞:“大当家这骑术,在俺们吐蕃那边,也是上等的了!”
吐蕃作为一个半农耕、半游牧政权,尤为盛产优质骑兵,吐蕃骑兵曾经在唐朝时期大放异彩,王玄策当年就是统率吐蕃骑兵扬威异域,在古印度地区,创下了“一人灭一国”的伟绩。
须臾,刘盖世的马穿透了劫匪群。他调转马头,而后,马再度朝劫匪群冲了过去,再次带起一路腥风血雨。
经过两次穿透,刘盖世的身影犹如一把锋利的尖刀,将劫匪群像切热奶油一般切成了三块。
这下劫匪群彻底崩溃,他们的大脑完全陷入了一片空白,再也兴不起任何别的心思,只剩下一个念头:“跑!快跑!远离这个杀神!”
可惜,他们再怎么想跑,也是徒劳的。他们只有两条腿,而刘盖世……确切说他的马,有四条,其速度不知是他们的多少倍。
劫匪群们无论是结伴跑,还是单独跑,往东、南、西、北各个方向跑,都只有一种结果。
那就是——被刘盖世追上,然后杀死。
区别只是先后顺序而已。
一阵微风吹过,带起一股浓郁至极的血腥味,飘到了赵国栋的鼻孔里。他皱了皱眉,心说这位大当家是从尸山血海堆里爬出来的么?杀了这么多人,而面不改色?
见上百劫匪纷纷毙命,高思春下令道:“好了,小的们,过去搜刮一下战利品,顺便迎接大当家回来!”
“是!”众喽啰纷纷发出响亮的回应,兴奋地开始了行动!
刘盖世骑着马,被喽啰们簇拥着回到了车队旁,他呼吸有些重,但并没有喘,可见杀这一百多人并没有耗光他的体力,他尚还游刃有余。
但是他的身上、武器上,甚至马身上,都沾满了血——全部都是敌人的。
赵国栋再次看到了双方的差距:自己与奚小六他们一群人合力,对战上百只狼,差点死了。而大当家独自对抗上百劫匪,却好像还没杀过瘾似的!搜读电子书 .soduxs.
厉害啊,厉害!
赵国栋原本自穿越以来,未逢敌手而产生的骄傲感,瞬间被打消了大半。心道原来俺不是无敌的啊!
呃……别提高思春那促掐胚,他那是奸计取胜,胜得不光彩,不算!
“哈哈哈哈哈……小的们,都看清楚了吗?”刘盖世发出爽朗的笑声,其声音激荡着高昂的情绪。
“看清楚了,大当家武艺高强!”“虽然没看太清,但大致明白了!大当家威武!”“虽然不太明白,但觉得大当家好厉害!”
刘盖世下了马,“那好,等回了山寨里,大伙要继续勤练技艺,争取能达到我一样!”
“是!”众人异口同声地答应。
刘盖世又来到赵国栋身旁,一靠近,赵国栋便明显感觉到一股……杀气!
以前赵国栋看漫画、小说时,还对杀气这玩意感到嗤之以鼻,觉得那是中二作家们意淫出来的东西,根本不存在的。可现在,他却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杀气……杀戮之气,带着浓厚血腥味的,能令弱小者胆寒的气息。
幸好赵国栋不是弱者,而刘盖世也不是敌人,但也令他稍稍有些不太自在,觉得身体都有些僵硬。
“啪!”赵国栋的肩膀被猛地一拍,身上的僵硬瞬间消散,刘盖世一咧嘴,露出的笑容驱散了杀气:“二弟,好好养伤,外面有我!”
“……哦!”
麻蛋,居然还有那么一丝丝感动……啧,不愧是山寨大当家,这副折服人的气度还是有的。
过了一会儿,搜刮队伍也回来了,不过却并没有什么收获——这些劫匪居然毫无油水,他们身上甚至连一个铜板都没有,口袋里只有一些干粮而已!
就说是匪寇买东西不易,要钱没什么用吧,但……也太穷了!
他们的武器也很简陋,金属武器的比例不高,而少数朴刀之类带金属的武器,经过专业铁匠刘盖世的检验后,给出的结论是:“没多少回收价值,都是劣质铁打出来的,杂质太多。”
到最后,还是在奚小六的建议下,扒光了他们的衣服——这些臭烘烘、脏兮兮的衣服可以剪碎了当补丁用。
至于那些被刘盖世说“没有回收价值”的金属武器,也没有抛弃。毕竟刘盖世的眼光是比较高的,他是以精品铁器为基准的。实际上这些“劣质”铁,回收后还是可以打制一些能用的工具的。故而高思春还是命人将那些武器的金属部分取下,收了。
都收拾好之后,众人再度上路,只留下一地的尸体,稍后闻着血腥味而来的各种食肉野兽们会处理掉它们的。
众人没走多远,身后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:“哒哒哒哒……”
声音由远及近,但是速度似乎并不快,而且似乎只有一匹马。
有喽啰扭头一看,发现是一个骑马的人,身后跟着一群持刀带棒的人,正朝他们奔来。
赵国栋一挑眉,问:“又是劫匪吗?”
喽啰也不确定:“好像是……吧?”
待到那群人接近了,才看清,为首一人:
头上三义冠,金圈玉钿;身上百花袍,锦织团花。甲披千道火龙鳞,带束一条红玛瑙。骑一疋胭脂抹就如龙马,使一条朱红画杆方天戟。背后小校,尽是赤衣红甲。
踞鞍立马天风里,铠甲辉煌光焰起。麒麟束带称狼腰,獬豸吞胸当虎体。冠上明珠嵌晓星,鞘中宝剑藏秋水。方天画戟雪霜寒,风动金钱豹子尾。
刘盖世看后,脸上依旧在笑着,只不过这笑容,逐渐变得残忍:“正好,省得我追你们了!”
只见他轻抚马颈,对着自己的爱马柔声道:“老伙计,随我一起痛饮敌人的鲜血吧!”
马打了个响鼻,回应了他。
而后,不用刘盖世专门下令,马便自行加速,径直朝劫匪群疾冲了过去!
宛若一阵风刮过,马匹奔跑带起的烟尘瞬间弥漫了起来,刘盖世手中的长枪,枪尖在太阳的映照下,闪耀出一道金属光泽,这光泽在快速移动中,犹如一颗流星,划过了劫匪群的黑头发组成的“夜幕”。
“啊!”“啊!”“啊!”……
不断地惨叫声接连响起,刘盖世一人一马,在劫匪群中,如入无人之境,虎入羊群,马蹄每迈出一步,便带走一条性命,长枪不断使出各种“点”、“挑”、“刺”、“砸”等动作,杀得劫匪们血肉横飞、嗷嗷直叫。
劫匪们惊恐地发现,纵使是近身作战,他们也毫无反抗之力,在面对刘盖世时,他们的表现比起之情他们头领还要不堪。上一刻还看到刘盖世在自己身前十步之外,一眨眼的功夫,自己便已经躺倒在地,血从咽喉处汩汩而出了。
他们犹如牲畜般,被刘盖世尽情地屠宰。
霸王山喽啰们纷纷叫好:“不愧是大当家!”“大当家好枪棒!”“这骑术漂亮!”“大当家俺好崇拜你!”“大当家俺要给你生瘊子!”
“什么生猴子?”“笨,就是说俺看见大当家就兴奋,身上长瘊子都顾不得了!”“哦哦!”
……
旁边噶罗布亦点头称赞:“大当家这骑术,在俺们吐蕃那边,也是上等的了!”
吐蕃作为一个半农耕、半游牧政权,尤为盛产优质骑兵,吐蕃骑兵曾经在唐朝时期大放异彩,王玄策当年就是统率吐蕃骑兵扬威异域,在古印度地区,创下了“一人灭一国”的伟绩。
须臾,刘盖世的马穿透了劫匪群。他调转马头,而后,马再度朝劫匪群冲了过去,再次带起一路腥风血雨。
经过两次穿透,刘盖世的身影犹如一把锋利的尖刀,将劫匪群像切热奶油一般切成了三块。
这下劫匪群彻底崩溃,他们的大脑完全陷入了一片空白,再也兴不起任何别的心思,只剩下一个念头:“跑!快跑!远离这个杀神!”
可惜,他们再怎么想跑,也是徒劳的。他们只有两条腿,而刘盖世……确切说他的马,有四条,其速度不知是他们的多少倍。
劫匪群们无论是结伴跑,还是单独跑,往东、南、西、北各个方向跑,都只有一种结果。
那就是——被刘盖世追上,然后杀死。
区别只是先后顺序而已。
一阵微风吹过,带起一股浓郁至极的血腥味,飘到了赵国栋的鼻孔里。他皱了皱眉,心说这位大当家是从尸山血海堆里爬出来的么?杀了这么多人,而面不改色?
见上百劫匪纷纷毙命,高思春下令道:“好了,小的们,过去搜刮一下战利品,顺便迎接大当家回来!”
“是!”众喽啰纷纷发出响亮的回应,兴奋地开始了行动!
刘盖世骑着马,被喽啰们簇拥着回到了车队旁,他呼吸有些重,但并没有喘,可见杀这一百多人并没有耗光他的体力,他尚还游刃有余。
但是他的身上、武器上,甚至马身上,都沾满了血——全部都是敌人的。
赵国栋再次看到了双方的差距:自己与奚小六他们一群人合力,对战上百只狼,差点死了。而大当家独自对抗上百劫匪,却好像还没杀过瘾似的!搜读电子书 .sodux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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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盖世下了马,“那好,等回了山寨里,大伙要继续勤练技艺,争取能达到我一样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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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好赵国栋不是弱者,而刘盖世也不是敌人,但也令他稍稍有些不太自在,觉得身体都有些僵硬。
“啪!”赵国栋的肩膀被猛地一拍,身上的僵硬瞬间消散,刘盖世一咧嘴,露出的笑容驱散了杀气:“二弟,好好养伤,外面有我!”
“……哦!”
麻蛋,居然还有那么一丝丝感动……啧,不愧是山寨大当家,这副折服人的气度还是有的。
过了一会儿,搜刮队伍也回来了,不过却并没有什么收获——这些劫匪居然毫无油水,他们身上甚至连一个铜板都没有,口袋里只有一些干粮而已!
就说是匪寇买东西不易,要钱没什么用吧,但……也太穷了!
他们的武器也很简陋,金属武器的比例不高,而少数朴刀之类带金属的武器,经过专业铁匠刘盖世的检验后,给出的结论是:“没多少回收价值,都是劣质铁打出来的,杂质太多。”
到最后,还是在奚小六的建议下,扒光了他们的衣服——这些臭烘烘、脏兮兮的衣服可以剪碎了当补丁用。
至于那些被刘盖世说“没有回收价值”的金属武器,也没有抛弃。毕竟刘盖世的眼光是比较高的,他是以精品铁器为基准的。实际上这些“劣质”铁,回收后还是可以打制一些能用的工具的。故而高思春还是命人将那些武器的金属部分取下,收了。
都收拾好之后,众人再度上路,只留下一地的尸体,稍后闻着血腥味而来的各种食肉野兽们会处理掉它们的。
众人没走多远,身后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:“哒哒哒哒……”
声音由远及近,但是速度似乎并不快,而且似乎只有一匹马。
有喽啰扭头一看,发现是一个骑马的人,身后跟着一群持刀带棒的人,正朝他们奔来。
赵国栋一挑眉,问:“又是劫匪吗?”
喽啰也不确定:“好像是……吧?”
待到那群人接近了,才看清,为首一人:
头上三义冠,金圈玉钿;身上百花袍,锦织团花。甲披千道火龙鳞,带束一条红玛瑙。骑一疋胭脂抹就如龙马,使一条朱红画杆方天戟。背后小校,尽是赤衣红甲。
踞鞍立马天风里,铠甲辉煌光焰起。麒麟束带称狼腰,獬豸吞胸当虎体。冠上明珠嵌晓星,鞘中宝剑藏秋水。方天画戟雪霜寒,风动金钱豹子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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