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四章 冲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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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只腥红的眼,在黑暗的半空中飘荡,如同渗着鲜血的大红灯笼一般,散发出诡异的气息。
我的心脏砰砰直跳,仰头凝视着那庞然大物,置身于黑暗中,没有任何回头的路。
我的身子仿佛被禁锢,无法逃离,甚至也无法往前挪动一步,就像是被那眼睛带来的威压强行制服,只得仰着头,看着那莫名的怒火。
我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眼睛,我想要发出声音,可嗓子即便感到沙哑啊,也没有半点声音传出,仿佛周围的一切,都是真空。
我心里一惊,感觉有些后怕,莫非,那眼睛将我带入了某个封闭的阵法当中?
我和先前的风衣男无冤无仇,只是因他撞了我媳妇,我怒骂了一句,难不成就因为这,他就要我的命?
我的心里除了后怕,就只剩下了无边无尽的怒火。
那种有力使不出的感觉,实在是让人哑火。
不知过了多久,那大红灯笼般的眼睛,散发出的光芒,更亮了。
这时我才发现,原来这腥红的眼睛,并不单一的存在,而是因为先前周遭太过黑暗,以至于眼睛旁边的部分,全都隐匿于黑暗中了。
当腥红的光芒将眼前的黑暗驱除,我看见了一个极其硕大的头颅。
那头颅上鲜血淋漓,就这么在半空中漂浮,脖颈处从位置,似乎被硬生生斩断,鲜血如注般涌出。
这个头颅的脸上,长了一张极其丑陋的面孔,除了额头中央的腥红眼睛,其余两只眼,也不知为何,没有瞳孔,只有眼白,顺着眼角缝那里,不断往外汨汨的涌出鲜血。
以至于整个头颅,全都被鲜血浸透,散发出浓重的腥气味。
我骇然不已,不知作何是好,正当我纳闷的时候,眼前的这颗头颅,忽然变得狂暴起来,一声怒吼过后,震耳欲聋。
他额头上的第三只眼睛目眦尽裂,似乎要将我生吞活剥,而后,这颗血淋淋的脑袋,忽然张开了嘴巴,露出长到离奇的舌头,猛地甩向我,如同蟒蛇一般,将我死死的缠在里头。
我快要窒息,两眼泛白,因为身体被死死缠住,我的眼球有种肿胀爆裂的感觉。
眼前的头颅发出瘆人的笑声,三只眼睛死死的盯着我,似乎是有些厌烦,舌头一卷,将我的身体倒转过来,缓缓的送入口腔。
充满腥臭味的口腔如同墓穴一般,深不见五指,一股至阴之气送里头传来,吹打在我的脸上,搞得我如同行将就木的尸体。
面对濒死威胁,一股求生的欲望从我脑海中升起,即便双手双脚被束缚,可不想死的念头一旦升起,就挥之不去。
在充满腥气的口腔中,我睁开双眼,在这硕大头颅的舌头根部,竟是看见了无穷血海,流血漂橹!
数以万计的枯骨冤魂在咽喉前挣扎,只差咫尺之遥,就会被吞下去,永无出头之日。
我心里惊悚万分,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枯骨冤魂被吞咽下去,没有半点反抗的余地。
当那些枯骨冤魂消失之后,我的身体感受着舌头的蠕动,正缓缓将我送到那死无葬身之地。
“呃啊!”
我猛地惊醒,从床头坐起,发现自己早已大汗淋漓。
原来。。。是一场梦。
天边月色正浓,伊芙沉沉睡去,被我的一声惊叫吓的惊醒,连忙睁开双眼,发现做噩梦的我,正萎靡的坐在床头,望向窗外。
“别怕,是噩梦。”
伊芙从身后将我抱住,轻轻的拍着我的肩膀。
“咱们明天就去泰天山,这屋子里有阵法把守,不会有邪祟贸然进来的,睡吧。”
“嗯。”我点了点头,躺在被窝里,任凭像是小婴儿般的被伊芙哼唱的歌催眠。
她越是这样,我这心里就越发胆怯,这样的生活,我不想失去。
第二天一早,我浑身疲惫的睁开眼,天已大亮,伊芙早已备好了早餐,将要穿的衣服放在床头。
见我醒了,便走进屋里。
“快穿衣服,吃好早餐我们就出发。”伊芙叮嘱道。
“嗯,知道了。”
我穿好衣服,浑浑噩噩的洗刷完毕,在蹲厕所的时候索性放空自己,进入了冥想的状态,整个人的精神状态,这才好了许多。
吃完早餐,见我气色不是太好,伊芙主动开车,让我坐在副驾驶休息。
我所在的县城,距离泰天山脉有四百多公里,开车的话三个小时差不多就到了。
关于泰天山脉,我十五岁的时候,和伊芙一起来过。
当时上初中,会考结束,又赶上劳动节五天小长假,伊芙说带我过去逛逛。
泰天山脉有很多传说,也有很多忌讳,一般而言,年轻人第一次登泰天,是不能登到顶的,也就是说,泰天山顶上的玉皇顶,是万万去不得的。
所谓登顶,用老话来讲,就是走到头了。
十五六岁的年轻人,未来拥有无数种可能,或拥有权势、或出人头地、或聪明机智。
总之,年轻人的未来,大多是光明的。
这些年轻人登上了泰天大山的山顶,也就意味着,这孩子的前途到头了。
所以,泰天这种山脉,一生要来两次,第一次不登顶,只仰慕,第二次,等中年或晚年功成名就的时候,再登顶,求得家业稳固。
我当时不信那个邪,偏要登顶,即便伊芙说了小孩子最好不要登顶,可我硬是要登上去。
当时看了很多玄幻小说,心里头念叨的,全都是我命由我不由天。
什么牛鬼蛇神,我统统不在乎。
只可惜,当时登上了十八盘,原本想要一鼓作气,却忽然来了急性病,又拉又吐,脑袋昏昏沉沉,差点没挺过去。
那天阳光正盛,即便没到顶,无边的云海滚滚来袭,原本是好事一件,就因为我的病给耽误了,那天是玉皇顶也没上去,也没能欣赏到绝佳的美景,只是坐在地上,用衣服披过头顶,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,等醒来之后,我已经在山脚下了。
也正是那年,我对伊芙佩服的是五体投地。
一般人登泰天,下来的时候腿肚子都直抽抽,回去用称量量体重,八成会瘦两斤。
我却在昏迷中,被伊芙姐抱下了山。
当时伊芙姐给我的解释是做了缆车,所以一点不累。
现在想来,那个时候伊芙已经露了破绽,我却没发现任何异常,只顾趁着旅游的兴致,到处吃喝玩乐。
这第二次登山,我也才二十岁,可这一次顾不了那么多了,面对九死一生的劫难,去登顶请神,是最明智的选择。
我在路上迷迷糊糊,清醒过来后,泰天山的景区已经到了。
原本应当买票的,也不知伊芙从哪找了条路,开着开着,竟然已经上了中天门的半山腰的盘山公路上。
忽然,我感觉大山之中,有一股无形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我的身上,让我浑身暖洋洋的,十分惬意。
那像是柔和的目光,只是在探查我,并无恶意。
我想起了泰天老奶奶,心里暗喜。
青霞元君“庇佑众生,灵应九州”,“统摄岳府神兵,照察人间善恶”,是道教中的重要女神,也是华夏历史上影响最大的女神之一,眼下身为天师继承人的我,来此地祈祷,作为泰天老奶奶,应当是知道我的来意。
眼下这种温润柔和的感觉,让我心里有了底气。
这事,有戏。
“对了,小白,你昨晚上做噩梦,梦见了什么?”伊芙问道。
“一个人头,极其硕大的人头,有三层楼那么高,那人的脑袋上有三只眼睛,七窍流血,很是渗人,后来将我吞吃进去,我被吓得半死,惊醒了过来。”我叹了口,将昨晚的梦境说了出来。
伊芙皱了皱眉,没有说话。
可我看见她那迟疑为难的神色,就知道,她对我隐瞒了些什么。
“伊芙姐,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?告诉我无妨。”我说道,“反正我已经到这个地步了,要是还不知道敌人是什么,实在是太悲哀了。”
“我也只是得到了一种猜测,这件事不好说。”伊芙拉下了手刹,“行了,到地方了,接下来的一段路,为了表达诚意,我们徒步攀爬上去。”
“好。”我应了一声,想起了当初要人命的十八盘,双腿就不自觉的打颤。
“伊芙姐,就算是一种猜测,那你把猜到的告诉我一下呗。”我背好行囊,和游人挤在一起,准备出发。
伊芙抬头望了望天,此时阳光正盛,天高气爽,万里无云,实在是登山的好时节。
只可惜是冬天,这地方太冷了,我穿了羽绒服,也感觉那凶猛的山风有些抵挡不住。
“我去租两件军大衣,你在这里等我。”伊芙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,而是走到旁边的店铺前,租了两件军大衣。
军大衣防风保暖,穿在身上有些笨重,却相当暖和。
我和伊芙随着人流往上爬,因为是冬天,人还不算多,这个节骨眼来登山的,除了专业的登山队以及登山爱好者外,基本上就是本地人的了,偶尔还能看见几个老外,带着专业的设备,我只得感叹一句,有钱真好。
走了好半晌,伊芙见我心不在焉,寻思了一会,还是开了口,“小白,你听说过,太岁吗,真正意义上的太岁。”
我的心脏砰砰直跳,仰头凝视着那庞然大物,置身于黑暗中,没有任何回头的路。
我的身子仿佛被禁锢,无法逃离,甚至也无法往前挪动一步,就像是被那眼睛带来的威压强行制服,只得仰着头,看着那莫名的怒火。
我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眼睛,我想要发出声音,可嗓子即便感到沙哑啊,也没有半点声音传出,仿佛周围的一切,都是真空。
我心里一惊,感觉有些后怕,莫非,那眼睛将我带入了某个封闭的阵法当中?
我和先前的风衣男无冤无仇,只是因他撞了我媳妇,我怒骂了一句,难不成就因为这,他就要我的命?
我的心里除了后怕,就只剩下了无边无尽的怒火。
那种有力使不出的感觉,实在是让人哑火。
不知过了多久,那大红灯笼般的眼睛,散发出的光芒,更亮了。
这时我才发现,原来这腥红的眼睛,并不单一的存在,而是因为先前周遭太过黑暗,以至于眼睛旁边的部分,全都隐匿于黑暗中了。
当腥红的光芒将眼前的黑暗驱除,我看见了一个极其硕大的头颅。
那头颅上鲜血淋漓,就这么在半空中漂浮,脖颈处从位置,似乎被硬生生斩断,鲜血如注般涌出。
这个头颅的脸上,长了一张极其丑陋的面孔,除了额头中央的腥红眼睛,其余两只眼,也不知为何,没有瞳孔,只有眼白,顺着眼角缝那里,不断往外汨汨的涌出鲜血。
以至于整个头颅,全都被鲜血浸透,散发出浓重的腥气味。
我骇然不已,不知作何是好,正当我纳闷的时候,眼前的这颗头颅,忽然变得狂暴起来,一声怒吼过后,震耳欲聋。
他额头上的第三只眼睛目眦尽裂,似乎要将我生吞活剥,而后,这颗血淋淋的脑袋,忽然张开了嘴巴,露出长到离奇的舌头,猛地甩向我,如同蟒蛇一般,将我死死的缠在里头。
我快要窒息,两眼泛白,因为身体被死死缠住,我的眼球有种肿胀爆裂的感觉。
眼前的头颅发出瘆人的笑声,三只眼睛死死的盯着我,似乎是有些厌烦,舌头一卷,将我的身体倒转过来,缓缓的送入口腔。
充满腥臭味的口腔如同墓穴一般,深不见五指,一股至阴之气送里头传来,吹打在我的脸上,搞得我如同行将就木的尸体。
面对濒死威胁,一股求生的欲望从我脑海中升起,即便双手双脚被束缚,可不想死的念头一旦升起,就挥之不去。
在充满腥气的口腔中,我睁开双眼,在这硕大头颅的舌头根部,竟是看见了无穷血海,流血漂橹!
数以万计的枯骨冤魂在咽喉前挣扎,只差咫尺之遥,就会被吞下去,永无出头之日。
我心里惊悚万分,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枯骨冤魂被吞咽下去,没有半点反抗的余地。
当那些枯骨冤魂消失之后,我的身体感受着舌头的蠕动,正缓缓将我送到那死无葬身之地。
“呃啊!”
我猛地惊醒,从床头坐起,发现自己早已大汗淋漓。
原来。。。是一场梦。
天边月色正浓,伊芙沉沉睡去,被我的一声惊叫吓的惊醒,连忙睁开双眼,发现做噩梦的我,正萎靡的坐在床头,望向窗外。
“别怕,是噩梦。”
伊芙从身后将我抱住,轻轻的拍着我的肩膀。
“咱们明天就去泰天山,这屋子里有阵法把守,不会有邪祟贸然进来的,睡吧。”
“嗯。”我点了点头,躺在被窝里,任凭像是小婴儿般的被伊芙哼唱的歌催眠。
她越是这样,我这心里就越发胆怯,这样的生活,我不想失去。
第二天一早,我浑身疲惫的睁开眼,天已大亮,伊芙早已备好了早餐,将要穿的衣服放在床头。
见我醒了,便走进屋里。
“快穿衣服,吃好早餐我们就出发。”伊芙叮嘱道。
“嗯,知道了。”
我穿好衣服,浑浑噩噩的洗刷完毕,在蹲厕所的时候索性放空自己,进入了冥想的状态,整个人的精神状态,这才好了许多。
吃完早餐,见我气色不是太好,伊芙主动开车,让我坐在副驾驶休息。
我所在的县城,距离泰天山脉有四百多公里,开车的话三个小时差不多就到了。
关于泰天山脉,我十五岁的时候,和伊芙一起来过。
当时上初中,会考结束,又赶上劳动节五天小长假,伊芙说带我过去逛逛。
泰天山脉有很多传说,也有很多忌讳,一般而言,年轻人第一次登泰天,是不能登到顶的,也就是说,泰天山顶上的玉皇顶,是万万去不得的。
所谓登顶,用老话来讲,就是走到头了。
十五六岁的年轻人,未来拥有无数种可能,或拥有权势、或出人头地、或聪明机智。
总之,年轻人的未来,大多是光明的。
这些年轻人登上了泰天大山的山顶,也就意味着,这孩子的前途到头了。
所以,泰天这种山脉,一生要来两次,第一次不登顶,只仰慕,第二次,等中年或晚年功成名就的时候,再登顶,求得家业稳固。
我当时不信那个邪,偏要登顶,即便伊芙说了小孩子最好不要登顶,可我硬是要登上去。
当时看了很多玄幻小说,心里头念叨的,全都是我命由我不由天。
什么牛鬼蛇神,我统统不在乎。
只可惜,当时登上了十八盘,原本想要一鼓作气,却忽然来了急性病,又拉又吐,脑袋昏昏沉沉,差点没挺过去。
那天阳光正盛,即便没到顶,无边的云海滚滚来袭,原本是好事一件,就因为我的病给耽误了,那天是玉皇顶也没上去,也没能欣赏到绝佳的美景,只是坐在地上,用衣服披过头顶,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,等醒来之后,我已经在山脚下了。
也正是那年,我对伊芙佩服的是五体投地。
一般人登泰天,下来的时候腿肚子都直抽抽,回去用称量量体重,八成会瘦两斤。
我却在昏迷中,被伊芙姐抱下了山。
当时伊芙姐给我的解释是做了缆车,所以一点不累。
现在想来,那个时候伊芙已经露了破绽,我却没发现任何异常,只顾趁着旅游的兴致,到处吃喝玩乐。
这第二次登山,我也才二十岁,可这一次顾不了那么多了,面对九死一生的劫难,去登顶请神,是最明智的选择。
我在路上迷迷糊糊,清醒过来后,泰天山的景区已经到了。
原本应当买票的,也不知伊芙从哪找了条路,开着开着,竟然已经上了中天门的半山腰的盘山公路上。
忽然,我感觉大山之中,有一股无形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我的身上,让我浑身暖洋洋的,十分惬意。
那像是柔和的目光,只是在探查我,并无恶意。
我想起了泰天老奶奶,心里暗喜。
青霞元君“庇佑众生,灵应九州”,“统摄岳府神兵,照察人间善恶”,是道教中的重要女神,也是华夏历史上影响最大的女神之一,眼下身为天师继承人的我,来此地祈祷,作为泰天老奶奶,应当是知道我的来意。
眼下这种温润柔和的感觉,让我心里有了底气。
这事,有戏。
“对了,小白,你昨晚上做噩梦,梦见了什么?”伊芙问道。
“一个人头,极其硕大的人头,有三层楼那么高,那人的脑袋上有三只眼睛,七窍流血,很是渗人,后来将我吞吃进去,我被吓得半死,惊醒了过来。”我叹了口,将昨晚的梦境说了出来。
伊芙皱了皱眉,没有说话。
可我看见她那迟疑为难的神色,就知道,她对我隐瞒了些什么。
“伊芙姐,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?告诉我无妨。”我说道,“反正我已经到这个地步了,要是还不知道敌人是什么,实在是太悲哀了。”
“我也只是得到了一种猜测,这件事不好说。”伊芙拉下了手刹,“行了,到地方了,接下来的一段路,为了表达诚意,我们徒步攀爬上去。”
“好。”我应了一声,想起了当初要人命的十八盘,双腿就不自觉的打颤。
“伊芙姐,就算是一种猜测,那你把猜到的告诉我一下呗。”我背好行囊,和游人挤在一起,准备出发。
伊芙抬头望了望天,此时阳光正盛,天高气爽,万里无云,实在是登山的好时节。
只可惜是冬天,这地方太冷了,我穿了羽绒服,也感觉那凶猛的山风有些抵挡不住。
“我去租两件军大衣,你在这里等我。”伊芙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,而是走到旁边的店铺前,租了两件军大衣。
军大衣防风保暖,穿在身上有些笨重,却相当暖和。
我和伊芙随着人流往上爬,因为是冬天,人还不算多,这个节骨眼来登山的,除了专业的登山队以及登山爱好者外,基本上就是本地人的了,偶尔还能看见几个老外,带着专业的设备,我只得感叹一句,有钱真好。
走了好半晌,伊芙见我心不在焉,寻思了一会,还是开了口,“小白,你听说过,太岁吗,真正意义上的太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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