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齐阁小说 > 军史小说 > 三国枭雄志 > 第二十二章 仓惶北遁

第二十二章 仓惶北遁

推荐阅读:重生最强神魔赘婿能之境界暴富很难?我的超市通古今!肖迎春傅辰安神话入侵:我在地球斩神明清穿:端淑贵太妃咸鱼躺赢了病娇师姐装呆套路我,人麻了!凡人作弊修仙倒计时90天:华夏进入一级战备最终领主氪命推演,无敌从斩妖开始

    中夏季,朝阳升起,万里无云,天朗气清,碧空如洗。

    葛县城外,旌旗招展,八千带甲骑士静立无言。

    这些人是贼军中的精锐,是经过十几万中精挑细选出来的,战力绝对不低。

    为了这八千人的装备,贼军可谓是将豫州府库祸害不浅。

    士兵们手中兵器还好说,随便锻造一下有个刃,能在人身上扎个窟窿就行。

    甲就有些难办,搜刮整个豫州,加上歼灭汉军,缴获所得甲胄不过千余副,根本不足以武装所有人。

    由此可见,荧上那种人人披甲,还被一箭射死,是多么奢侈。

    搜刮一州富庶之地,加上歼灭皇浦嵩三万中央精锐,才弄了这么点甲胄,还真是难以想象其中皮甲率。

    军中甲胄多样,全身甲不足百副,其他都是一些半身藤甲木甲石甲之类的,加起来有将近千余副。

    你没有看错,这个时代还有石头做成甲胄,李唐初见时也有些惊讶不已,让士兵们测试一番后,这石甲防御力也不低,普通箭矢长矛还真破不了防。

    不得不佩服古人智慧,至少这方面脑洞比他开的还大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贫瘠的时代,同时也是一个丰富的时代,但以李唐的眼光,确实当得上贫瘠二字。

    一件铠甲制作工序及其繁杂,其中涉及方方面面真是让人头疼,即使已经尽可能搜罗匠人打造兵甲,但其中懂得如何制甲的还真没几个。

    一些顶级人才,大都在朝廷手中,在帝都洛阳考公营。

    在这个生产力严重不足的年代,一件上好甲胄万金难求,即使是汉军精锐,身披铁甲的也不足百一。

    大多只有校尉千长才有资格佩戴,百长军侯之类的最多分配到件半身甲,而且还是普通木甲,至于全身铠甲,那就看你甲出身与财力了。

    李唐当初为了一件甲胄,前前后后牺牲了数百名老营兄弟,才从那白马小将身上弄来保命,由此可见甲胄的真珍贵。

    所以战场上很难出现那种,千军万马皆披重铁,却被人随意两刀宰杀或者被流矢穿胸的情况。

    很少见,纸糊的都比它强,纸甲还能防御刀箭呢。

    如果你的刀箭是特质,是绝世神兵,亦或者是百石劲弩,那也无不可

    绝世神兵多见,臂力非凡的无双猛将也不少,拉的开百石强弓的亦多矣,但李唐经历大小数百战,到现在也只见过不足五指之数。

    所以,甲胄的防御力还是很强的,能穿戴半身皮甲的,皆可称为甲首,有多少甲首,是衡量一支军队战力的标准。

    所以李唐这支军队的战力,绝对更胜往惜,无论是士气还是装备,亦或者是单兵作战能力,皆已经完成了蜕变,称句以一当十的锐士也不夸张,这就是甲胄与武备的作用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,朝廷虽然想要限制民间刀枪棍棒等武器,却没有实施,或者说是没有明文规定。

    但若敢私藏甲胄,便是重罪,即使世家大族,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搞。

    当前时代,铠甲打造说易也不难,最重要的还是材料问题,如果材料足够,这些远古铁匠的智慧也不容小觑。

    近千匠人,将近两个月时间,浪费了无数材料,融掉数万杆枪矛,扣扣索索不过打造出十来副重甲,想想就让人心酸。

    从历代战争主兵器材质的演变的过程中,也可以窥伺到时代的生产力的变化。

    比如戈矛枪剑戟刀等等,材质由早期的木、石、铜、铁、钢、合金、等等演变,便能反应一点东西。

    其实豫州是富庶的,若认真搜刮,至少能弄出上万副甲胄,李唐也知道,肯定还有很多甲胄被黄巾各部私藏了。

    但现在,这些对于他来说,已经没多大意义了,因为大军已经要远离这个是非之地了。

    真的要远离了,离开这个自己奋战数月的地方,离开这个自己流血的地方,离开这个自己当初迷茫过的地方。

    荒林处,一座高大的墓碑耸立在其中,坟墓四周用巨石砌磊。

    “二狗,兄弟们要走了。”

    青石墓碑前,李唐手抚着刻印的名姓,感受那粗糙中带着冰冷的质感,眼圈微红:“你安心的在这里睡吧,大哥把战死官兵埋在了旁边,与你陪葬!”

    “九泉之下可劲的欺负他们,生前不是我等对手,做鬼也不能让其好过.....”

    李唐至今还能记起二狗临死前那句‘休伤吾大哥!’

    二狗是为了自己而死的,若不是他拼命为自己挡刀,可能现在,埋于地下的,就是自己了。

    他麾下的心腹兄弟不多,二狗绝对是嫡系中的嫡系,谁敢对自己不敬,二狗就能毫不犹豫的拿刀砍人,军中谁敢不听自己的,二狗就能教对方做人,不管李唐要做什么,二狗都会全力支持,不会有一丝迟疑。

    二狗,一个简单,又粗俗的名字,却值得李唐铭记一辈子,值得自己叫一声:“好兄弟,好兄弟,好兄弟。”

    “咱们来世....还做兄弟....”

    能有一个义无反顾为自己挡刀的兄弟,是李唐这一生最大的福分,也是他在这乱世生存的根本,但现在。

    李唐抹了把有些干涩的脸庞,缓缓立身,凝视着眼前的碑文:“二狗,放心,大哥不会让你白死!”

    “大哥,一定为你报仇!”

    重抬首,李唐眸子恢复往日的锐利:“杀我兄弟者,必杀之!”

    “夏侯惇,吾必杀之....”

    朝阳明明,稀疏的晨光下石头、黑子、李和、王丰、等人脸色尽皆沉痛伤感。

    对于二狗,他们之间虽有摩擦,但毕竟是共患难的生死兄弟,被汉军所杀,怎能不恨。

    他们团结互助,一起杀敌,为彼此挡刀,其中情谊,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。

    虽说见惯了战场生死,但此刻却虎目含泪,心中复杂。

    战场上刀兵无眼,相对于被活埋的兄弟,二狗算是幸运了吧。

    至少他是战死的,是为救大哥而死,也算是一种幸福了吧。

    如今他们要走了,此去北方,路途艰远,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。

    没有人知道,自己能不能活到最后,也不知道前方又有什么等着自己,一切都是未知。

    相对于安详的二狗,他们的路无疑更难、更远、也更复杂。

    这个乱世,活着有时候也是一种罪,也是一众无奈。

    青石碑前,李唐环顾周围将士,猛然抽出利剑,指天立誓:“杀吾兄弟者,必杀之!”

    “夏侯惇,吾必杀之!”

    二狗是为救自己而死,能完好无损的站在这里,是兄弟用命换来的,这一点他怎能忘。

    若有机会,他绝对要让夏侯惇血债血偿,为自己兄弟偿命。

    “杀!杀!杀!”

    身后石头等人亦有所感,数千士兵同时怒吼,声震云霄。

    远处城头之上,一众黄巾将领看着这幕无不感慨:“如此虎狼之师,天下之大自可去得。”

    “豫州要乱了!”

    孙观刘辟等人也意识到了什么,如今大统领离开,何人服众?

    张曼成吗?他有李唐的气量与手段吗?

    “北行!”最后看了一眼埋葬了兄弟的安息之地,李唐毅然翻身上马。

    身后,三千铁骑隆隆,五千多名精悍步卒亦骑着良马紧随,步卒也是可以骑马的。

    豫州富庶,战马或许稀少,但普通载物拉车的驽马却有不多。

    但现在,李唐是不打算在豫州呆下去了,既然张曼成等人想要这地盘,给他便是,老子不争了,也不想争了。

    “时势多艰难!”

    其实若有机会,李唐何尝愿意放弃人口昌盛,富丽繁华的豫州之地。

    哪怕之前经过多场战火洗礼,但豫州那丰厚的底蕴,却不可能轻易磨灭。

    大汉十三州也就冀、青、司、兖、益五州之地可以与之媲美,如此王侯之地就此放弃,心有不甘倒也正常。

    若是换了其他人,即使西凉的董魔王,是朝廷精锐汉军,他也有信心争上一争。

    但换了黄巾张曼城,李唐真的没信心争,也不敢与其争。

    因为对方名头太响亮,一方渠帅的身份太尊贵,压得李唐喘不过气来。

    即使他心中百般憋屈,万般恼火,也只能含血苦吞。

    黄巾军与朝官军不一样,不是因为前者强,也不是因为后者好欺负,而是因为性质不同。

    渠帅张曼城,手里不仅握着黄巾大义,最重要的是,他笼络了豫州大半统领,这让李子民万般忌惮。

    若是其他人,李唐或许还会与其过两招,但是渠帅张曼城,天然便压他一头,压得他不敢正面与其争,压得他如同丧家之犬,惶惶而逃。

    看着有些费解,其实道理很简单,太祖当年手握兵权,在军中的威望更是如日中天,光头强实力强横,百般围剿也奈何不得。

    但面对外地归来,手握大义的周薄通,最终是何情况。

    李子民与当年的太祖相比,差之远矣,再加上他手中的队伍大都是黄巾旧部,其中十成都是新附黄巾。

    他怎么敢于张斗?

    怎么敢与张争?

    怎么敢于其刀兵相见?

    河北的大贤良师,依旧坚挺的屹立在这历史的舞台上,号召力与威慑力,稳如黄天。

    统帅一群心思在黄的部队,与渠帅张曼成对峙,其中凶险只有设身处地,才有所觉。

    哪怕李唐心中不甘,内有异样,也只敢言此番北上,是为了支援大贤良师,而不敢透露真正的目的。

    由此,可见他对黄巾遗威的忌惮,宗教的狂热影响力,是让人发毛的。

    中原王朝,历来起义多如牛毛,不是每一次都能建功,但是其中掺杂宗教义军的,影响力却是绝无仅有的。

    就李唐所知,每一次宗教起义,规模都会空前,造成的影响力,也是不可估量。

    他对历史不甚熟悉,却知道黄巾的太平道于汉朝的意义,知亦知道白莲红巾军于大元的意义,更知道太平天国运动于野猪皮的奥妙。

    天国时期,整日里装神弄鬼在后方玩女人的洪天王,平日里对政事一概不问,却能靠着宗教威望,将手握军政大权的东王弄死,可见其中威力。

    如今的张角,比洪天王的威望还高,比他的影响力还大,李唐若敢带着黄巾旧部与张曼城对战,他就要时刻提防麾下那些统领,时刻看好吊毛上的人头。

    因为一个不甚,可能就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,撒不出鸟来。

    而且除了黄巾的威胁,大汉朝廷也不是挺尸的死鱼,百足之虫死而不僵,更何况人家不但有四百条腿,甚至还没死呢。

    若李唐不能迅速解决豫州之事,等到朝廷抽出精力调兵遣将,那时内有张曼成等黄巾作乱,外有朝廷大军虎视。

    时事所迫之下,想抽身都难,与其留在豫州,提心吊胆的与张曼成苦熬,还不如趁着手中尚有余力远遁它方。

    现在没能力,也没实力与张曼城争,所以他只能仓皇而逃。

    不过在临走之前,李唐为了给对方上眼药,直接将府库中所有枪矛武备都发了下去。

    所有粮食物资,无偿发放给郡县百姓,所有金钱财统统散尽,就是不给张曼城留一根毫毛。

    老子不好过,你也别想过的太舒服,这就是李子民的性格。

    将财货散尽,钱粮施于百姓,也算是自己最后做的一点挣扎吧。

    虽然不怎么在乎名声,但李唐还是做了,有些事可能在自己看来没什么,但万一有一天,自己能重回故地呢,毕竟有些事谁也说不准。

    钱财散尽,收拢百姓好感的同时,也能恶心一下张曼城,让对方知道,泥人也有三分火气。

    作家的话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shuqig.com/xs/48/48119/22164620.html,手机用户请浏览:m.shuqig.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。

温馨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书目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 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,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。章节错误?点此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