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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、千金归来(3)(二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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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大概是苗正雄一生当中最幸福的一天。

    心爱的女人知道他有危险,居然从地窖里冲了出来。

    那一刻他是愤怒的,气马富龙不中用。

    但他又是激动的,原来十八年的相守没有白费。

    可他不能表现出来,他还不清楚对面一群人的来意,本能的,还是想让她走。

    哪怕他死,哪怕另一个男人会成为她余生的唯一,他也必须让她活着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他是酸涩的,酸得咬紧后槽牙,只想催促马富龙赶紧滚,赶紧带她逃出去。

    可是她不肯走。

    她明明那么瘦弱,病秧子一个,她却不肯妥协。

    她甚至想让她自己去死,彻底结束这煎熬的逃难生涯。

    有那么一个瞬间,他怀疑他得到了她的爱。

    可是怎么会呢?

    每一次肌肤之亲,她都不想直视他的眼睛,他需要倾尽全力,才能压下内心的酸涩。

    她一定对那个狗男人念念不忘,所以看到他就恶心。

    不过没关系,狗男人是个窝囊废,一听说二舅哥的追杀就屁滚尿流地躲到国外去了,这种废物,根本配不上梁知韫!

    所以,他比裴道轩强多了,起码他是个男人,十八年来在外面孤身养家,没有让任何人再威胁过梁知韫的安全。

    他这么努力,怎么能接受她的无视?

    他要她看到他,他要她看着他!

    看着他与她水乳交融,看着他与她密不可分。

    至于什么贞洁,什么情敌,那都无足轻重。

    他要的是她这个人,不是什么牌坊,更不是什么鸡零狗碎的计较。

    只要她活着,只要能搂着她在怀里睡觉,哪怕余生的每一个夜晚都提心吊胆,他也愿意。

    所以他害怕,害怕她的逃离,既怕她死,也怕她不爱他。

    哪怕她的爱不能只给他一个人,他也要争取。

    有一点是一点,他就是这么没骨气的一个男人。

    可惜十八年了,他感觉不到她的爱。

    每次她都一脸嫌弃,明明他像条狗一样匍匐着取悦她,她也冷着脸,一副被亵渎的可怜样。

    他受不了。

    每每对上这样的眼神,就点燃了他心中的火,他会不受控制地用力,让她在自己怀里颤抖。

    弄疼了她,又后悔不已,有时候会扇自己几巴掌,祈求她的原谅。

    她有什么原不原谅呢?

    反正病病歪歪的,跑也跑不掉。

    她与他,只能这么不死不休地纠缠下去,中间还有一个马富龙。

    他几乎已经放弃了,她对他爱不爱的随便吧,他爱她就够了。

    可是今天,他看到了!

    他捕捉到了!

    她甚至连他的谎言都心平气和地接受了!

    果然还是阿龙说得对,她只是不肯相信也不愿意接受自己被亲哥暗杀。

    她是有情的!不是冷血动物!

    看,她居然亲口承诺了,会带他一起回去!

    这可太好了!

    他这辈子值了!

    他赶紧收拾,清理一家三口在这里的痕迹,趁着夜色离开。

    阿豪开来的是两辆货车。

    借口拉货,掩人耳目。

    “都是大先生安排的,一切关系都打点好了,走陆路回去。我们几个打头,你们两个跟六小姐坐后面那辆,上面铺了很厚的褥子,应该不会颠到六小姐的。”阿豪已经张罗好了。

    苗正雄没有意见。

    他跟马富龙一起,像是公主的两个面首,得到了超规格的待遇,一起上了货车。

    至于他妈妈,他不在乎。

    要问为什么,大概是因为怨恨和心寒吧。

    生在那样的家庭,他永远不会原谅他的父母!

    他们卖了他的哥哥,把他的姐姐妹妹拿去交换资源,尤其是小妹,被某个帮派老大折磨致死的时候,才十四岁。

    他去收尸的时候,小妹的肚子鼓鼓的。

    里面是她被凌辱被磋磨的罪证??一个八个月的小生命。

    他就是在那一天,彻底成了行尸走肉。

    没办法,他那时候也才十五岁,能做的有限。

    消极抵抗是他唯一的途径。

    他就这么浑浑噩噩的,在九龙城寨混日子,每天像个幽灵一样。

    直到他在码头上,看到了梁知韫。

    一条大红的连衣裙随风飞扬,墨色长发倾泄而下。

    像是一条墨色的缎子,与那大红的色彩一起,将他的心牢牢捆住。

    他爱上了这个女人。

    因为她是个活人。

    不是所有会喘气的都叫活人,起码他就不是。

    他爱她爱得辗转反侧,茶饭不思。

    巨大的身份鸿沟,无法逾越的门楣差距,他只能爱在心里口难开。

    只能把她放在心尖上,日日念,夜夜想。

    她在他心里,才不是什么六小姐,她是大小姐,唯一的,独一无二的。

    后来听说她爱上了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。

    他的心碎了,酗酒发疯,被人痛揍,丢了工作。

    那天的雨很大,他站在码头,很想跳下去。

    结果她来了。

    她跟着她大哥,过来码头盘货,快走的时候才下的雨。

    她大哥想培养她,留她在身边帮忙学家。

    那天的她,穿着一袭白色的真丝连衣裙,连海港的风都痴恋她的美,时不时撩起裙摆,迎风飒飒。

    她撑着伞款款而来,见他独自伫立码头,好奇喊了一声:“喂,这么大雨,快回家吧,不然你会发烧的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救了他。

    所以,他拿他的下半生来为她保驾护航,有什么不可以?

    当然,他也没吃亏,起码他得到了她的人。

    虽然十八年来,只有不到一半的时间才能亲近她。

    可他到底是不亏。

    他跟她原本是不该有交集的两个人。

    不过是因为她那歹毒的二哥,亲手将这颗耀眼的明珠扼杀。

    否则,他给她提鞋都不配。

    而现在,她愿意带他回去。

    给不了老公的身份没关系,他在乎的从来不是这些虚名。

    他小心地扶着她上车,又搭了把手,让马富龙也进来。

    三个人,一辆车,阿豪是有眼力见的。

    他们确实是一家三口,永远不分开。

    安顿好,车子在夜色中缓缓启动。

    苗正雄累了,紧绷了十八年的弦,终于可以松一松了。

    他就这么躺在梁知韫身侧,环住她的腰,沉沉睡去。

    今天也是马富龙最幸福的一天。

    天知道他告白被拒绝的那一天他有多绝望。

    他灰溜溜地搬了家,把自己扔进暗无天日的廉租房里,醉生梦死。

    幸亏他爸妈宠着他,不然他早就流落街头了。

    她为了男人对抗全家的消息传来,他就猜到她早晚会出事。

    意志消沉的他忽然有了盼头。

    他振作起来,出去找工作,却屡屡受挫,最后只能在帮派混日子。

    谁想到,无巧不成书,他得到了梁国盛要暗杀她的消息。

    他费尽心思,抢下这个任务,才发现有个狗东西挡了他的道。

    是苗正雄这个衰仔,非要跟他一起去。

    好好好,一起就一起,多个人多个帮手。

    没想到,这一多,就多了十八年。

    哎,也好,要不然他一个人还真的护不了她的周全。

    要问他对这个女人的爱有多少??大概就是,听到苗正雄跟她欢爱的动静时,他宁可去外面院子里拿针扎自己的手臂,也不愿意跟苗正雄反目,不愿意让她难做。

    一开始是真的很难受的。

    爱情是有排他性的,男人又是占有欲特别强的物种。

    直到他尝试出去找工作。

    很好,他认输。

    他没有苗正雄会混,那就摆正自己的位置,做个贤内助吧。

    要不然,三个人喝西北风吗?

    想通了之后,他非常安于自己的定位??苗正雄在外面是挺风光,可是没有他陪伴大小姐的时间长啊。

    对了,大小姐这个称呼,他还是从阿雄那里抄来的。

    难怪阿雄混得好,大小姐当然比六小姐好听多了。

    她就是他们的大小姐,独一无二的。

    如果她是女人,听到两个男人这么宝贝自己,一定会非常感动的吧?

    可以大小姐铁石心肠。

    哎,只能劝自己知足。

    什么情情爱爱的,口头说得再好,也没有实打实的陪伴和守护珍贵。

    他期待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那一天。

    而这一天,他等到了。

    他躺在大小姐的另外一侧,阿雄搂着大小姐的腰,那他就搂大小姐的腿,往下睡一点就是了。

    反正大小姐就一个,就像太阳只有一颗,他和阿雄,永远只会围着她转。

    哪怕只能搂她的脚都可以。

    做狗的自觉就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不挑。

    车子摇摇晃晃,梦中人甜甜蜜蜜。

    大小姐居然亲口承诺会把他们留在身边,没有什么比这更值得高兴了。

    后半夜,他有点意动。

    醒了。

    十八年了,他和阿雄都习惯了跟她保持有规律的伴侣生活。

    已经过了十二点,全新的一天,大小姐是他的。

    他便迷迷糊糊地往上凑了凑,迷迷糊糊地,扒开了阿雄的手。

    很快就把人圈在了自己怀里。

    可是阿雄今天有点不对劲,恍惚间,他好像看到阿雄的眼睛猩红一片,似乎在克制着什么。

    马富龙瞬间醒了。

    秒懂。

    大小姐为了阿雄不顾一切冲了出去,阿雄一定又爱她爱惨了吧。

    好好好,今晚让给阿雄。

    “你来吧。”他很贤惠的,从来不跟阿雄争抢,养家糊口很辛苦的,还要在外面遮掩他们三个人的关系。

    他天天陪着大小姐,时间上来说,他是大房,大房要有大房的格局。

    宽容,体谅,大度,温柔,他样样都要具备。

    这才对得起他自封的大房身份。

    便自觉地起身,坐到了车厢门口,背对着他们。

    可是那声音真折磨人啊。

    他只能咬着嘴唇,死死地掐着自己的手心。

    漫长的煎熬过后,他终于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苗正雄黑着脸看着他:“明天让给你,她累了。”

    “OK。”马富龙很好说话,笑着抱紧膝盖,盯着大小姐凌乱又柔弱的模样。

    170......

    忍忍吧。

    大小姐是需要休息的,他不可以不识大体。

    他就这么忍到了第二天清晨。

    这次换苗正雄坐门口了。

    他小心翼翼地请求他的大小姐:“可以吗?”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梁知韫最大的心病没了,气色好了不少。

    难得的,主动圈住了他的脖子:“你这么懂事,奖励你一个吻。’

    哦,天哪,被宠幸的男人真的受不了。

    裴道轩那个脑残,放着这么好的老婆不要,跑了。

    他唾弃它的灵魂!

    马富龙今天很快乐,大小姐主动了,把他当个牛马,真好。

    对,就该这样,大小姐就该活得潇洒自在,热情火辣。

    这一天多的隐忍,值了。

    就这么,两个男人头一次挤在一个狭小的环境里挑战自己的忍耐极限。

    一开始的两天确实有点不习惯,后来就好了。

    有什么区别呢?

    以前也差不多,不过是一个做,一个躲到院子里或者西边房间。

    但也是能听见的嘛。

    没有区别。

    反正另外一个人永远存在,他们两个好不容易陪着大小姐苦尽甘来,也不忍心对另外一个怎么样。

    再说了,大小姐养两个男人怎么了?

    那是她的本事!

    是他跟阿雄的荣幸!

    他很快乐地哼起歌儿来,坐到苗正雄身边:“你说得对,大小姐活过来了!够野!”

    苗正雄沉默了,没有实践,没有发言权。

    不过他很快就可以实践出真知了。

    大小姐,好辣!

    好爱!

    就这么一直幸福下去吧,三个人!

    时间一晃,到码头了。

    两人帮大小姐换了一身大红色的旗袍,明艳无双,他们自己也换了西装,人模狗样。

    等到抵达对岸,他们就会以保镖的身份留在大小姐身边,做她永远的最忠诚的狗。

    梁欣欣得知今天妈妈会回来,高兴疯了!

    一大早饭都不吃,在码头守着。

    楚唯征要陪她见证这一刻,也不补觉了,站在她身边,替她撑着伞。

    一直等到中午,终于看到了一艘快艇过来了。

    甲板上站着一个穿着大红色旗袍的女人,一左一右,守着两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。

    梁欣欣急不可耐地冲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妈妈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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