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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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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,很真实又很虚渺。

    在这梦里,盛京延已经知道这是一个梦了。

    可还是不愿醒来,贪念温暖,喃喃道:

    “苏苏,别离开我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两天后,许颐清直接去警察局报案了,蹲在值班室看了一天的全程监控,愣是没找到那辆车牌是叠号的车。

    而林锋也焦急地在四处找,几乎叫人把南浔搜了一遍。

    都没有盛京延的消息。

    直到,许颐清查到一条盛京延银行卡的转账记录,一颗心彻底沉入谷底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离开墓地那几天,温书正在进行画展的收尾工作,她把谈谷送回到谈胥那边去,自己则往返美术馆和家,两点一线。

    同时她在准备南大报道用的档案和资料,日子平平淡淡的过着,她也没再想起盛京延。

    约莫,就该是这样的结局了。

    直到,她接到许颐清的一通电话。

    那时候她正穿着睡裙,在阳台给盆栽浇水,小区里的桂花全都开了,香气飘得很远,令人心旷神怡。

    接通电话,温书轻轻喂了一声。

    许颐清的声音几乎接近颤抖,他问:“温书,你知道盛京延在哪吗?”

    有些诧异,温书摇摇头,“不知道,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他在北邙给自己买了块墓地。”

    “他可能,他可能……”许颐清声音里有哽咽,他扶住桌柜,不至于让自己滑倒:“你有他的消息一定告诉我。”

    “嘟。”的一声,电话被挂断。

    温书头脑空白一片,耳朵有些嗡嗡的响,能想起来的只有两个字,“墓地”。

    墓地。

    他真是个混蛋,彻头彻尾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有两个if线的想法。

    1.高中x大学

    2.没有误会,奔现结婚,甜蜜撒糖~

    吼吼,你们后面可以投票康康~?

    第52章决心

    ◎放手◎

    母亲和奶奶都已经离开。

    我爱的人有好的归宿,我没有遗憾。

    盛勋北和关琦得到了他们应有的结局。

    公司周寒笙会打理,他答应过我会把慈善做下去。

    许颐清也有爱的人,他们很幸福。

    我不想再吃药,那样思维变得太慢,好像整个人失去灵魂,其实很多年前我就想过死。

    现下可以如愿。

    对了,花花她要养就留给她,不养就拜托许同学了。

    我很想母亲,也舍不得奶奶,所以再见。

    对不起,温书。

    本来想把秋天最红的一片枫叶交到你手里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预谋已久,心如死灰。

    八月的最后一天,盛京延被发现在家自杀。是他曾和林弈秋租住的房间。

    在那个厕所里,他靠着墙壁,用很钝的刀子割腕,很用力,割了很深,割断静脉动脉,伤口剧痛至麻木,血液流失很快,他开始渐渐脱离那种痛苦。

    手心握着一串重新用丝线串好的黑曜石手链,胸口离心脏最近的位置上纹了她名字的纹身,一只燕尾蝶栖息。

    它会见证,他永远爱她,直到心跳停止那一刻。

    意识陷入一种庞大的黑暗之中,沉浮,飘忽,他快要触及一切的边界。

    ——直到,嘭的一声,门被踹开。

    许颐清冲进来的那刻,人已经快疯了。

    他看见了满地的血,从卫生间里源源不断地往外流。

    跑进去,他看见躺靠在地板上的男人,脸色白到几近没有人色,手腕的伤口有三厘米长,很深,狰狞无比,血液不断往外流。

    地板上空掉的药瓶,瓶身上印有抗凝血剂字样。

    怪不得,手腕的伤口没有丝毫结痂的迹象。

    他对自己多狠,抱了必死的决心。

    颤抖着双手,许颐清蹲下身,抱起浑身是血的男人,他闭着眼,黑发垂在眉心,眼睫很长,呼吸弱到几乎没有。

    曾经骄傲冷静不可一世的男人,竟然会选择这种方式无声无息地赴死。

    还是折服在病痛之下,败在宿命之中。

    他认为自己选择了对所有人都好的结局,自私地抛下一切,成为懦夫。

    乌云阴沉,空气潮湿,血迹蜿蜒流了一路,零落的桂花碾碎掩埋在尘土中。

    急救车的车笛声很刺耳,街上却开始热闹起来,小摊贩都摆出了各种各样款式的月饼,不远处的学校已经放学,穿着蓝色校服的少年少女们并肩离校,脸上都是真诚的笑容,他们放中秋假期了,还互相约定好,下周见。

    周周都能见。

    天色渐渐暗下去,乌云拢聚在天空漆黑一片,霓虹灯闪烁,城市繁华热闹如往,无人在意这普通小区一角的惊慌。

    许颐清一手捂着盛京延左手腕的伤口,温热的血不停流淌,很快变冷,他一手的血,额角全是冷汗。

    按住伤口,送盛京延上救护车担架,他跟着蹲在旁边,看着他陷入昏迷,嘴唇干裂,失血苍白。

    护士在一旁拿纱布裹他伤口,焦急询问:“他这样多久了?”

    胸闷得快呼吸不过来,许颐清看着担架上男人几乎无生气的脸庞,第一次感到恐惧,他摇头,“不清楚他割腕的时间,但他现在已经有休克的迹象,并且血止不住。”

    “他吃了抗凝血剂,很多。”现在没办法洗胃,只能物理按压止血,许颐清按压他伤口那只手,用力到已经麻木。

    “血库的血不够可以抽我的,我也是AB型血,我和他的血匹配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就抽,快!”许颐清痛苦地闭眼,脑海里浮现出多年前普林斯顿那个路口有一块倒掉路标的小巷。

    一群刚吸食过大/麻后无比兴奋的暴徒,手持枪械和电击棍,拦住刚巧路过的他和他的女朋友。

    林柔,Roy,她的初恋女友,高中至大学至普林斯顿,相识七年,恋爱两年。

    死在那天,死在那条叫Vennce的街道里,死在那群暴徒的手下。

    Roy为了救他替他挡了一刀,正中腹部,捅进脏器,鲜血涌出,她在他的怀里一点一点失去生机。

    脸色一点一点惨白下去,嘴角的笑容苍白无比。

    而那种白人恐怖分子在毒/品驱使下依然兴奋无比,手里拿着枪,瞄准他们射击。

    一枪打在旁边的铁皮路标,嘭的一声溅出火花,耳膜轰的一声,嗡嗡的响。

    这边治安不比国内,仍有极端恐怖分子存在。

    他那时二十出头,成绩优异,在外求学,从没想过这种事会发生在他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那时他已经做好和林柔一起赴死的决心。

    可后面,盛京延路过报了警,不要命一般,抢了根电击棒就发狠地去和那几人混战。

    还好,当时,那把狙/击/枪里已经没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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